关于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实施发票票号管理改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08 14:24:49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2512
为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纳税人开具发票,从2013年7月份起,对全省网络开具发票实施发票票号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使用网络税控收款机、网络开具以及企业自有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7月份起在新办纳税人中全面实施,10月份起有序推广至全部纳税人。
二、改革内容
1、纳税人申请领用的纸质发票不再印制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简称票号),但纸质发票的式样、适用范围、防伪措施和保管、缴销规定暂保持不变。发票名称统一加注“(电子)”字样。
2、纳税人直接在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服务厅向税务机关申请票号,并按原方式申请领用纸质发票,每次领用量除特殊情况外,统一放宽至一季度用量。
3、纳税人利用原机具和网络,直接调用申请的票号开具发票。
敬请广大纳税人按照本地税务机关的通知和操作指南正确使用网络系统或机具开具发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