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纳入资源税板上钉钉 行业临新考验
发布时间:2013-05-27 10:52:55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072
5月24日,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要大力推进的年度重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正处低迷的煤炭行业,将面临新一轮考验。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价计征是煤炭资源税的必由之路,这符合资源行业稀缺性特征,“现在煤炭价格较低,是开征的最好时机,如果税费清理到位,煤炭企业压力不会很大。”
从价计征是大趋势
资源税改革自2011年11月开始全国推广,煤炭行业暂时游离于外,但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从去年开始,山西和新疆等地已经做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并在积极争取先行试点。
中国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在经济增长速度较高、物价处于上升周期时推出,资源税的增税效应无疑会加剧物价上涨,不利于物价调控和经济的平稳运行。但今年情况有所不同,最近几个季度的GDP增速鲜有超过8%.瑞银证券报告称,中国政府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容忍度似乎已有所提高,并未出台任何新的刺激计划,而是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可能的改革措施上。
林伯强认为,从量计征不符合行业稀缺性特点,现在的税率是很早以前制定的,煤价已经涨了许多,税收对于资源开采使用、环境保护等几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从价计征也是国际上的大趋势。“对煤炭以从价计征方式征收资源税,会对终端价格产生上涨的压力,不同的是,在煤炭市场紧张的时候会马上跟着涨,但市场不好时不见得会跟涨,现在正是煤炭市场不好的时候。”
吨煤资源税将增加
按照目前从量计征的方式,每吨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其他煤炭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每吨2~5元不等。如果改为从价计征的话,即便按照最低税率2%征收,每吨煤炭需要缴纳的资源税也会大于此前。
林伯强还表示,煤炭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率应该定在5%左右,因为定在2%没有太大意义,不能起到真正的调节作用。
目前煤价平均大约每吨为600元,以税率为5%作为前提来计算,煤炭企业开采一吨煤需要缴纳30元的资源税,只此一项税负便提升了6倍,而且还是以现有从量计征最高的每吨5元来做比较的。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2012年年报显示,期内该公司煤炭原煤产量为1141.32万吨,其在报告期内产生的资源税为3624万元,每吨煤炭平均缴纳资源税为3.18元。
该公司2012年财年煤炭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57亿元,同比增长27.41%,平均每吨煤售价为680元,如果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其在2012年每吨煤矿需要缴纳的资源税为34元,比之前的从量计征增加10倍之多。
在此背景下,煤炭行业能否承受如此重的负担?林伯强有他自己的理解,“不能按照现在的情况来对比,几倍的差距确实吓人,但是原来的征收方式是不合理的,如果煤炭一直按照从价计征方式,就不会有这种情况。”
寄望清理费大于税
通知也提到,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在煤炭行业人士看来,这点中了要害。林伯强说,资源税的增加必须以清理相关其他税费作为前提,否则很难真正动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所今年3月发布的《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报告》统计,涉煤企业的税费包括资源环境类25种、经济建设类4种、行业管理类6种、市场行为类6种、企业发展类2种、社会功能类10种、交通运输类35种。
据此报告统计,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与资源税为例,2000年全国煤炭开采应缴资源税是资源补偿费的2.68倍,税大于费;2008年,资源税增长了0.93倍,资源补偿费增长了10.36倍,费大于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资源费用高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值税率较高是煤炭企业税负过重的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孔祥喜认为,应坚持以清费立税为主线,取消针对煤炭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合并与资源税相关的税费。
“资源税是地方税种,现在的税费也交给地方,如果中央能够协调好关系,使得煤炭税负阳光化、简洁化,煤炭企业综合负担不会有太大增加,而且更加透明,财务效率也会提高。”一位煤炭行业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