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最新资讯 > 正文

河南:拟立法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发布时间:2013-06-03 15:00:19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838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在5月30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如此评价出台《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意义。

  政府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去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2005亿元,是地方税收收入的1.4倍,可以说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执收执罚部门将非税收入视为“自有资金”,甚至出现乱收滥罚、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标志着我省将通过地方立法,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透明。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程序及其依据;执收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时限和程序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征收的非税收入。

  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表示,制定该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利于实现非税收入收支彻底脱钩,切断部门掌握的行政权力与发放补贴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解决不同单位职工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铲除部门和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树立清廉政府形象。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上海市税务网][上海博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