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岳:二手房个税落空是对房产税的警示
发布时间:2013-07-05 10:08:58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268
“国五条”明令转卖二手房,将征收差价部分20%的个税,广州究竟还执不执行了?前天,在省人大调研组与广州市相关部门的座谈会上,广州市地税局总会计师李健强表示,由于国税总局至今未出台具体操作指引,因此广州市地税局目前仍继续按1%税率征收二手房买卖差价的个税。
“国五条”有明确规定,而且北京等地已按此规定执行,可是广州地税部门却还在等国税总局出台细则,这样的借口很难令人信服。如果真想严格执行,其实根本不用等国税总局出台指引细则,只要看看北京是如何操作即可。以这样的理由为不执行20%个税开脱,并不明智。
本来寄望于20%个税来调控房价,但各地阳奉阴违使得这一政策落空,导致现在房价不降反升,为房地产调控“越调越高”又作了一次生动的注释,当然也赔上了政府公信力。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消息显示,5月份全国70大中城市中,有65城市房价环比上涨,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9个,其中广州同比上涨15.5%,领先其他城市。广东省“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房价过快上涨地区,要严格执行个税20%规定,不知道15.5%的涨幅算不算过快上涨?
当然,这样说也不代表我赞成20%个税。房价畸高,根源不在购房者,而在于不断创新高的地价与名目重重的税费。就在“国五条”等行政调控不断加码的同时,各地“地王”频出,地价屡创新高,据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谭曼青介绍,上半年广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高达307亿元,而去年同期仅95亿元。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性不减,房价又如何能降得下来?这或许也是20%个税难以在地方得到执行的主要原因吧?而且,有统计表明,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一共有12种税、50多种费,几乎每个环节都有征收,有人估算这些税费加在一起占去了房价总成本的70%.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哪一次调控房价触及到了地价和税费成本?20%个税、提高首付比例等,都只是在终端消费者身上做文章,房价普涨就不难理解。
令人不解的是,继20%个税之后,又传出要扩征房产税的消息。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报道说广州、杭州或是房产税扩容的城市。且不说房产税到底能否降下房价,仅这种始终将调控矛头对准购房者的做法就值得追问:如果说20%个税还算指向炒房投机者的话,那么房产税则是针对所有购房者。不反思20%个税为何落空,却又要新增加房产税,购房者在买房时本就承担了房价成本中沉重的税费,今后每年还将为房子缴纳一笔房产税,平白无故又加重了购房者的税负。这样的调控还是不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