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地税局获悉,自去年8月1日政策实施起至2013年底,济南市享受暂免征收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及零申报纳税人达57115户次,免征营业税927万元。
据了解,政策实施伊始,济南市地税局即利用地税信息系统对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迅速摸清底数,并且针对小微企业收入不稳定的特点,简化免税程序,直接受理免税申报。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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