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扫除房产税全面征收障碍,备受争议的房产税该何去何从?
房产税全面开征风雨欲来。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中提到:2014年需要完成包括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任务。这一被解读为开征房产税前奏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引发业界广泛关注。一时间,全面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再度引发坊间猜议。
全面征税“狼来了”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这则 “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的传言,十分细致地说明了房产税征收细则,引发房地产业关注。
此前,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对于房产税的消息一直是讳莫如深。包括杭州、湖南、湖北等地在内的地区,一旦传言传出,有关部门也是第一时间迅速进行否认。
了解到,除开征房产税在实施标准、细则等方面存在争议外,此前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目前制约中国房产税全面推开主要障碍。
但眼下,这一障碍似乎正在被排出。随着国务院明确“不动产登记条例”2014完成,房产税全面开征的条件已经成熟。
与此同时,来自官方的声音已经表明,房产税的全面征收似乎已是“箭在弦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姜伟新就房产税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问题,曾公开表明,“正在积极研究,适当的时候可能还会出台。”并指出,按照住建部的计划,2013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在去年年末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
争议的房产税
直以来,房产税的开征实施标准、细则等方面都备受争议。业界对于房产税的评价观点各异。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房地产是解决房地产泡沫比和土地财政的关键。而著名地产商任志强则认为,房产税其核心解决的是政府税收问题,长期看只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房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在接受《东地产》采访时也表示,房产税没有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一定程度是“税上加税”,我们国家现在并不具备开征条件。
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顾建发也向《东地产》表示,从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反应,征收房产税对于控制房价效果不明显。而且房产税具体执行起来比较难,短期难看,房产税在中国全面征收,可能性不大。
除了在控制房价及实施困难方面的争议,有专家认为,房产税在法律层面上也面临重复征税的困局。
《东地产》了解到,所谓“重复征税的难题”,其实是土地财政和房产税的双轨制问题。我国土地国有,开发商拿地需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这笔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最终是要转移到购房者身上。而且土地出让金征收的标准就是70年,等于税收透支了70年。如果再征收房产税,实质上就构成了很多人认为的“二次征税”。
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声告诉《东地产》,就法律本身而言,大规模、全面地对所有房屋开征房产税确有重复征税的嫌疑,因为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如果存在已经一次性收取了住宅用地70年的土地出让金,并同时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几个税种都是针对房产税而开立的。如果在目前已有税种的基础上再开征房产税,确实存在“多重征税”之嫌。
全面开征的三大悬念
撇开宏观层面的争议不谈,在具体实施的技术性层面,也面临着一系列难题。
悬念之一在于征税的总价评估,换言之,实际征收时房产税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据了解,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的征税税基定为,对于经营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租用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如今,上海缴纳房产税标准为,税基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由于目前市场缺乏“个人房产评估”业务,应纳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如何界定,是个难题。而仅有的网络在线评估并不具备权威性。
盛世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立民则认为“房产交易中心有数据”,但是,同一栋房产不同时期购入购入价不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
以下是小编们的讨论:
中华财税网编辑——洛熙:对国家利:房产税试点后。直接造成了税收增加。因为房产税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政府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
中华财税网编辑——宸静:弊:房产税试点后,造成了政府违法,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但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政府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政府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政府麻烦就大了,呵呵。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