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雨天路滑,方大叔下楼的时候一不小心,摔断了腿。由于方大叔的风险意识比较强,平日买了不少保险防身。这次出事后,保险公司给方大叔送来了2000元的保险赔款,让方大叔感到欣慰。朋友们前来探望,了解到他获得保险赔款后都有个疑问:获得保险赔款要上交个人所得税吗?于是,方大叔拨通了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
地税咨询人员解释:保险赔款是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可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专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如果属于文件规定的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方大叔获得的保险赔款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