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表示,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2011年10月财政部曾发布政策对铁道部持有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当时政策执行时间为2011-2013年,并未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到期是否会延续执行。此前国务院已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而且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2015年对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
(记者:王晔君)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