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是新一轮金融改革的核心。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口,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要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为中小银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探索优化银行业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利率市场化。
推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
随着贷款利率下限取消、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同业存单开闸等,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完成大部分。作为配套措施,目前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破产条例正在酝酿出台。
但由于我国国情复杂,闫冰竹认为,需要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设计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保障我国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因此在今年的提案中,闫冰竹针对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多项建议。
一是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使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强制性的存款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抑制金融机构参与存款保险时的逆向选择问题,保证参加保险的银行数量,扩大保险基金的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二是先期设立存款保险基金,逐步从“付款箱模式”向“成本最小模式”或“风险最小模式”过渡。
闫冰竹说,我国存款保险可以实行分步走,在存款保险制度刚推出之际设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在存款保险制度职能设计上,由初始阶段仅仅具有的“付款箱”功能,逐渐增加监管介入力度,包括完善风险处置机制与审慎监管权,即运用多种风险处置工具和机制实现处置成本最小化,将损失风险或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三是要明确存款保险基金来源,闫冰竹建议实行比例赔付政策。在存款保险基金成立之初,国家可投入一定数量的初始资金,但主要还是依靠各投保金融机构定期缴纳的保费。在赔付原则上,建议按照最低90%的比例进行赔付,使居民存款的绝大部分都能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四是实行差别风险费率机制。闫冰竹建议全面考虑各投保行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能力、流动性等方面指标情况,综合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确定各投保行的费率水平,评级较高的银行则费率相对较低。
中小银行仍难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建议设立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闫冰竹还提出,利率市场化要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金融业的公平竞争环境有待完善,集中体现在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银行还难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闫冰竹在会前征求了全国140多家中小银行的意见,大家普遍反映,中小银行无论在发展基础,还是在市场准入方面的环境均有待完善。
闫冰竹认为,利率市场化应更加关注中小银行。因为,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会对中小银行带来更大冲击。比如,美国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数量减少了将近一半,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银行,我国台湾地区也有类似情况。
对此,闫冰竹在政协多次呼吁,“中小银行也是中小企业”,希望引起全社会重视和关注,让中小银行能够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增强实力、健康发展。建议从巩固银行业改革成果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制定更为市场化的准入标准,并给予中小银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及差异化政策扶持。
另外,闫冰竹认为,利率市场化离不开监管的市场化。
目前,民营银行即将设立,互联网金融快速生长,而我国银行业仍按照“出身”进行分类监管,并以此确定业务和机构准入,导致“以出身定终身”。闫冰竹认为,这既不利于充分竞争,也不利于有效监管,应加快推进市场化银行分类监管。
闫冰竹建议分类监管需要体现科学动态理念。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以资产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让各类银行都拥有“出彩”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银行业打破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据了解,此前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十条”提出探索优化银行业分类监管机制,释放了明确的市场化改革信号,让金融机构翘首以盼,期望加快推进。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