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生产企业取得即征即退税款需计征所得税吗

2014-03-24 13:42:02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软件生产企业取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现在还需要计征企业所得税吗?文件依据?

【解答】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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