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商品销售的范围

2014-07-22 15:47:30来源:中国会计网

商品销售是小企业通过现金或转账结算,付出商品取得货款或收取货款权利的交易行为。商品销售的范围包括售于工业、农业、手工业、服务性行业和其他部门作为继续加工生产或耗用的商品;售于居民个人消费和机关团体消费的商品以及出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销售的是本企业所经营的商品;二是通过现金或转账结算转移了商品的所有权。凡未通过现金或转账结算付出的商品都不属于商品销售范围,如拨付加工的商品、商品内部移库、拨出委托他人代销或代管的商品、商品损耗和损失以及赠送样品等。进货退出虽通过货币结算,但属于撤消原交易性质,所以不应作为商品销售。


(责任编辑:宸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