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熟人”的案例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2014-04-02 15:17:00来源:大众日报

“接下来要说的是法律意识淡薄的法院副院长,曲阜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陆生,先后15次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案件当事人所送财物共计2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讲解员用铿锵有力的语调介绍说,法官不是一般的“官”,法院院长也不是一般的“长”,本该以法律为信仰、以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为天职的执法者,却知法犯法,其结果只能是受到法律的严惩。

3月20日,在济宁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图板展现场,“‘思想武装’不过关的武装部长”、“‘发病’的传染病院院长”、“变了味的‘惠农政策’”等展板用独特的方式给到场参观的每一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与以往类似的活动不同,所有50名“上墙者”全部是济宁市本地干部,不仅真名实姓,还配发了受审或身着囚服的正脸照片。

“唉?这个人我认识,原来和我一个楼办公!”“我记得那不是你亲戚吗”活动现场,人群中不时传出阵阵低语和唏嘘。因为,这些人中有很多是他们曾经的老领导、老朋友甚至是身边至亲。

过去,多数地方搞警示教育都是拿“外人”和“苍蝇”开涮。要么大举其它地区的贪腐案例,竭力渲染细节,突出社会危害;要么公开一些本地“芝麻官”的腐败劣迹,即便如此,还是会为了“避嫌”使用“某某”、“某单位”之类的含糊字眼,让人看后摸不着头脑、辨不出真假,警示效果大打折扣。

“看外地的案例,别管涉案人员官位有多高、涉及金额有多大,总觉得离自己很远。这次不一样了,你看有你认识的,我看有我认识的,熟人犯的错,让每个人看得都脸红心跳。”济宁市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赵明磊边参观边告诉记者,济宁高新区国税局原局长李健正是自己多年前的老领导,他会以此为戒,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走上这条“邪路”。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所能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为县处级,在此次公布的50人中,有11名是县处级以上干部,另外还有科级干部17人。”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表示,熟人的腐败案例更能警醒人,此次活动突破性的点名道姓、带人带脸“上墙”,是为了最大限度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为突出教育活动的连环效应,济宁市揪住经济腐败这一要害,配套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干预市场微观经济活动的规定》,明令禁止“直接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14种行为。同时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党纪辅导报告会等活动,下大力气纠正“四风”问题。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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