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税务总局发布了2014年一季度营改增实施情况。一季度,全国因实施营改增减税3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61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14亿元。2012年1月1日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一季度末,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98.14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37万户,占18.57%;小规模纳税人242.77万户,占81.43%),比去年底新增25.64万户,其中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新增23.78万户,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1.86万户。试点纳税人共申报增值税544.47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478.05亿元,占87.8%;小规模纳税人66.42亿元,占12.2%。
分行业看,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首季减税24.5亿元。一季度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1295户,邮政业3899户,收派服务业(邮政、快递行业上门收取包裹)13454户。共申报增值税58亿元,减税24.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2.5亿元,税负下降4.13%;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2亿元。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介绍说,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继续做好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同时,顺利实施今年1月1日新纳入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目前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杨益民表示,将继续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并根据国务院部署,逐步在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将与财政部一起做好上半年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并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实施以及在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同时还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