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财税体制、预算管理、基础管理等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形成《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报告》,构建起“三维”立体改革框架,并在对改革框架中包含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的基础上,在2020年前分步加以推进。
所谓“三维”立体改革框架,就是以纵向、横向、深度三个维度为切入点,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纵向推进,主要解决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跨区域财政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着力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分税制财税体制,科学界定政府间支出责任,理顺财力与事权关系。即解决“谁办事、谁出钱”,“上级怎么补也补不够、下级怎么配也配不齐”的问题。
横向推进,主要解决政府财力统筹不足、控制不力,以及专项资金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整合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即解决如何“花好钱”、“办好事”的问题。
深度推进,主要解决政府和市场关系不清晰,该管的没有管好,该放的没有放够的问题。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财政直接投入企业比重,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即解决政府“越位”、“缺位”的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财税“三维”立体改革框架设计,四川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力争2017年基本建成利益分配科学、资源配置合理、管理规范高效的现代公共财政体制,确保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多点多极支撑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推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为此,四川财政进一步对改革框架中包含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出台了“8+4+2”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8”是指条件比较成熟的、将全面推开的改革项目,主要包括:推进税收分享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4”是指需要先行先试、择机推开的改革工作,主要包括: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财政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2”是指需要深入调研、打好基础并做好准备的改革事项,主要包括: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全面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围绕上述目标,四川省财政厅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按照分清责任、完善体制、互利共惠的原则,规范财政分配秩序。包括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协调区域间财政利益关系;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按照统筹财力、整合资金、提高效率的原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主要包括:做实“四本预算”;实施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转变,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支出、总体平衡的原则,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按照控制规模、规范举债、防控风险原则,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主要包括: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控制债务规模总量;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今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紧推进上述任务,确保改革取得成效。2月初,改革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工作正式启动;3月1日,各地按照新体制完成了收入调库。通过这项改革,进一步加大了财力下沉力度,有利于形成各级、各地区共享、共赢、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得到了基层的欢迎。同时,在年初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过程中,省级实施了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级专项预算项目个数比上年减少40%,目前市县资金整合工作正在省级指导下有序推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省上已经制定出台了《省级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办法》《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省直机关会员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今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5.98亿元,比上年下降16.7%。此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其他各项改革也正在抓紧研究推进中。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