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控烟行动逐渐升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提高烟草税。29日召开的“提高烟草税·减少烟草危害”研讨会上,一些业内专家指出,提高税负已成为目前最有效的控烟方法,在全球渐成趋势,而中国提高烟草消费税有较大空间。
卫计委:要提高烟草税
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所定的第27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提高烟草税,保护下一代”。世界卫生组织近日呼吁各成员,大幅提高烟草税以减少吸烟人数和吸烟导致的健康风险。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说,要采取包括提高烟草税在内的综合性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免遭烟草烟雾危害。
根据一份来自全球23个国家100多位控烟研究人员的项目报告,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提高烟草税来实现控烟,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这也是目前证明最有效的烟草控制方法。卷烟消费税如能提高2倍,卷烟零售价格可增加约1倍,而卷烟消费将至少降低30%,同时还会增加国家税收。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目前,我国烟草行业几乎涉及了所有税种。而其中,烟叶税和卷烟消费税是对烟草行业影响最直接和最大的两个税种,而卷烟消费税按照从价定率征收,两档税率分别是56%和36%。
2009年,我国曾对卷烟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体现出控烟与增收的双重政策意图。
中国消费税占比仅40%
但是,根据世卫组织的建议,从国际经验来看,作为在控烟中发挥重要角色的消费税,会占到一些国家卷烟零售价格的70%。在中国,这一比例却远低于此,仅占40%左右,尚有较大的空间可以提高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石坚认为,中国是烟草生产大国、消费大国,烟草对居民的危害也加剧,税收和价格手段是烟草控制的重要措施手段,应通过提高烟草消费税税率来实现加强控烟的目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也指出,提高烟草消费税可以使低收入家庭减少烟草消费支出,对就业影响有限,对烟草产业的短期影响也并不大,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但一些专家也提出,相比很多国家消费税征收在销售环节,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是增值税与消费税为主的生产环节税收体系,烟草行业税收的80%征收于生产环节,20%征收于销售环节,提高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卷烟税负,生产企业很可能会持反对态度。
石坚同时指出,我国烟草税制改革仍面临体制性障碍,占烟草全部税收的三分之二的消费税是划归中央,提高消费税率,对地方有激励也有压力。
一些专家也提出建议,烟草税制改革与烟草产业转型紧密联系,在烟草消费税提高的基础上,可考虑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烟草税收专款专用制度,对其用途予以界定,例如补助烟农转产、用于支付医疗等民生支出等。
[业内观点]
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保江
对烟草征重税能否一举两得?
对烟草征税,自其16世纪初期从南美传入欧洲并进而传遍世界便已开始,当时各国的主要目的自然是增加财政收入。而第一次明确以控烟之名对烟草征收重税,是在英国。1595年,英国药学家首次提出吸烟具有健康危害性。1604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发表《反烟檄文》,同年将每磅烟草的税收从2便士提高到82便士,一次猛增了40倍。
然而,由于当时英国烟草消费需求旺盛,政府突然之间大幅提高烟草税,导致了烟草走私泛滥,造成了烟草管理失控:一方面烟草消费需求并未减少,另一方面政府税收却大量流失。为摆脱这一困境,詹姆斯一世很快就改变了政策,把每磅烟草的税收从82便士降低至12便士,结果烟草走私大为减少,政府税收快速增加。
李保江表示,英国的这一政策实践和教训,对后来世界烟草税收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世界各国在制定烟草税收政策时力求结合实际,做到既有利于控制烟草消费,又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我国烟草税负过低
还没有“税价联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声音,认为我国烟草税负很低,并且没有实现“税价联动”,制约了控烟履约工作的有效推进。但李保江认为,这是极大的误解。
目前,我国烟草税负水平已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卷烟综合税率已接近60%,而2013年世界平均的卷烟综合税率为58.4%,其中低收入国家为50.3%,中等收入国家为53.1%,高收入国家为65.9%。
至于“税价联动”,作为市场主体,烟草企业的产品价格必须超过各项税收和成本费用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如果只提税不提价,必然带来利润流失。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我国卷烟税收和价格事实上一直都是在持续提高的。从2006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到2013年,每条卷烟税费由21.9元增加到65.3元,年均提高16.9%;每条卷烟零售价格由50.8元提高到109.6元,年均提高11.6%。
李保江认为,中国政府正在以负责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