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视角 > 正文

“小微”所得税优惠无需审批

2014-06-05 15:49:28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取消和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三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

■扫障碍

小微所得税优惠无需审批

在取消和下放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关于“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34项,直接关系到投资创业。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取消这些审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为优惠政策真正落地创造条件,能更好释放市场活力,促进扩大就业。

以取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审批事项为例,以往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常常因执行征管过程的道道限制和门槛影响了效果,此次无疑是政策落地扫清了障碍。

■破门槛

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认定

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就业“门槛”。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换位置

办企业36项审批“后移”

现行制度下,创办一个企业并不容易,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下一步,还要将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原标题:“小微”所得税优惠无需审批)



(责任编辑:宸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