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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蔡达标上诉被驳回妹夫未被认定职务侵占

2014-06-11 15:00:30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真功夫原董事长蔡达标以及同案人李跃义、蔡亮标、洪人刚、丁伟琴五人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一案有了终审判决。广州中院二审作出部分改判。蔡达标的妹夫李跃义刑期从六年减为三年六个月。洪人刚刑期从一审的三年六个月减为两年。蔡达标及其弟弟蔡亮标的上诉请求被驳回。

妹夫未被认定职务侵占

天河法院一审查明,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蔡达标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跃义、蔡亮标、洪人刚、丁伟琴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多次非法侵占、挪用真功夫公司的款项。法院认为,蔡达标、李跃义、洪人刚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蔡亮标、丁伟琴构成职务侵占罪,而蔡达标为主犯,其余人为从犯。蔡达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跃义获刑六年六个月,蔡亮标获刑四年,洪人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丁伟琴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关于职务侵占罪部分,原判认定蔡达标利用职务便利将真功夫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并无不当。在蔡达标转移占有上述款项的犯罪过程中,洪人刚、蔡亮标及丁伟琴具体负责操作其中部分资金流向,帮助蔡达标实施犯罪,蔡亮标并将其中的370万元占为己有,均应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但是,目前无充分证据证实李跃义与蔡达标存在非法占有1000多万元资金的犯意联络及行为,此后李跃义帮助套取现金的行为并非构成该宗职务侵占犯罪的客观要件,故原判认定李跃义系该宗犯罪的共犯,应予纠正,李跃义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亲信洪人刚获轻判

在挪用资金方面,鉴定书和证人证言能够印证蔡达标为其个人使用资金需要而指使洪人刚等人虚构新店施工、设备研发等项目,并以预付款的名义在2009年9月27日将广州真功夫及深圳真功夫公司的800万元转账至李跃义个人控制的科普达公司东莞银行长安富昌支行账户,李跃义负责提现后转给蔡达标占用上述资金至2010年12月29日才归还。在该宗犯罪过程中,蔡达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并系主犯。李跃义、洪人刚是从犯。但因洪人刚一直催蔡达标归还公司款项,后款项归还,真功夫公司实际损失不大,公司对洪人刚悔罪行为表示谅解,故量刑上宜对其作宽大处理,原判对其该宗犯罪量刑也属过重,应予纠正。

另外,二审还认定洪人刚构成自首,且其供述对案件侦破具有实际帮助,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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