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涉嫌案件团伙现形

2014-06-16 10:34:22来源:国际商报网-国际商报

日前,昆明海关破获一起电子产品走私回流大案,案值4000余万元,偷逃税款1000余万元。

2月26日,昆明海关下属的瑞丽海关在查验一批出口电子产品(DVD电源板)时发现申报企业申报出口货物的数量与实际出口数量不符,存在申报不实的嫌疑。通过调查,海关缉私关员发现,涉案企业实际出口的货物和该企业账册显示的数量存在很大的疑点。原来,在“多报少出”的外衣下隐藏着更大的阴谋,一起电子产品出口后再走私回流入境案件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证,不法团伙从瑞丽口岸正常报关出口电子产品到境外,获得国家出口退税款,伺机再以“蚂蚁搬家”方式将已出口的货物从边境小道绕越走私入境,再将同一批产品重复报关出口,以此为循环,最终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自2012年至2014年,该团伙涉嫌走私进口DVD播放机25万余台、DVD电源板48万余个,案值4000余万元,偷逃税款1000余万元。目前,瑞丽海关缉私分局已对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减轻出口企业税收负担而采取的一项政策,是将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而骗退税行为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损害宏观调控政策,虚增贸易顺差,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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