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印刷厂为牟利,印假发票4.8万余份。警方捣毁此厂时,该厂负责人刘某仍在将成打的假发票打包。近日,法院对刘某判处拘役,并罚款5万元。
经查,刘某在江汉区红旗渠路经营一家私人印刷厂。去年1月至8月间,刘在此印刷厂内先后多次使用印刷机、制版机等设备非法印制餐饮、娱乐等各类发票欲出售牟利。2010年8月8日晚,警方接到线报,对工厂进行检查发现,刘正在该经营部准备将印制的发票打包。民警当场将刘某控制,共收缴各类发票48220份,其中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3675份,黄石市服务业定额发票等其他发票共计44545份。经鉴定,这些发票均系假发票。
江汉区法院一审认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故依法对其判处拘役5个月15天,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