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亟需“对接”实体项目

2014-06-20 10:30:00来源:中国城乡金融报

前不久,央行金融市场司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的相关行为。

此次是央行首次正式发文对理财账户开户问题予以明确,规范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将促使理财产品进入债市,间接实现与实体经济项目的对接。笔者认为,仅有间接进入实体经济还远远不够,无法解决当前实体项目的资金“饥渴”。

据多家媒体报道,去年全年,我国各类经济实体资金缺口累计达8.76万亿元,而同期各类金融理财产品营销资金规模达9.91万亿元。在银行理财产品持续热销的背后,却难看到任何一款理财产品与实体经济项目的“对接”。

笔者建议,实现理财产品与实体项目的“无缝对接”,消除实体经济项目长期的资金“饥渴症”,应成为监管层当前亟需研究与解决的重要课题,重点应用好以下“二味药”。

巧施制度“良药”,让理财产品与实体经济项目“无缝嫁接”。

理财产品营销在给银行业带来丰厚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亦将给银行业资产与负债业务的稳定性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监管层需站在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重新梳理当下各家银行热衷的理财业务,不能只简单地从规范理财产品的宣传、营销、业务处理、健全资料等问题入手,而应理性制定理财产品的资金管理、运用以及账户监管等一系列与实体经济项目相互融通的规章制度,做到理财产品营销筹集的资金,以“贷款、直投、信托”等多种投放方式直接进入实体经济项目,化解其融资瓶颈,从而实现理财营销归集的资金与实体经济项目的资金需求“直接对接”。

妙用法规“猛药”,让理财产品与实体经济项目“血脉相通”。

当前银行理财产品无论研制开发,还是营销融资,都是各家银行“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规范,尤其是为实现银行理财产品成功营销,营销人员往往把理财产品夸大为“高收益、高成长、高回报”的“三高”产品,而对产品风险的提示要么只字不提、要么轻描淡写。

管理层需从加强源头管理入手,制定银行理财产品研制开发、营销融资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研制开发银行理财产品时,鼓励与实体经济项目挂钩对接,同时加强营销人员和投资客户的双重风险教育,充分揭示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提高投资客户的辨别能力和承受能力,最终实现银行理财产品与实体经济项目的“互通有无”和“血脉相通”。

唯如此,方可实现理财产品“强健筋骨”,又可令实体经济项目“元气充足”,更可使理财产品与实体经济项目一同“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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