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0.00% 资金 研报]16日晚间公告称,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投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报告,国投大朝山税务主管部门近日明确了大型水电增值税返还的具体操作事项。
国投大朝山2013年增值税可退税款1.04亿元。按近年平均发电量和2013年电价水平测算,国投大朝山2014年、2015年每年增值税可退税款1.04亿元,2016年、2017年每年增值税可退税款0.55亿元。
其中: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累计可退税款1.43亿元按月从2014年5月及以后增值税应纳税额未超过8%税负部分中退还;2014年5月及以后的应纳税额中超8%税负(2016年至2017年为12%)部分按正常的即征即退方式处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国投大朝山50%的股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