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出租车雇佣的帮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4-06-24 16:35:07来源:北京地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个体工商户雇佣的帮手,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该个体工商户按季代扣代缴。”

(责任编辑:洛熙)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