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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青岛会计从业报名时间7月16日起

2014-07-16 09:17:12来源:青岛会计信息网

内容摘要:2014年下半年青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22日,青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以考生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会〔2014〕23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五)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

7月16日10:00—7月22日10:00。

四、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4.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5.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6、选择交费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在校大、中专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附件2)。

(二)现场确认及交费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7月25日—8月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所选择的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有工作单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非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青岛市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3.无工作单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非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青岛市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须持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若在非指定确认点确认,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考生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教材及软件

2014年下半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青岛市统一的财务操作软件。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时间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以考生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八、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九、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合格标准,标准分为100分,成绩合格为60分。三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十、准考证打印

按通知时间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逾期责任自负。

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十一、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网站,自行打印“青岛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

十二、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即申请人应一次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合格),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是符合2014年下半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三、其他事项

各区、市财政局在确认报名信息及收费工作结束后,应抓紧时间完成整理、核对报名缴费等有关工作,并按照青岛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缴费比例,务必于8月28日前完成上缴考试费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doc)

1.青岛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2.青岛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缴费点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财税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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