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海县国税局推出“服务发展 阳光稽查”服务品牌,在夯实税务稽查基本职能的基础上,通过“阳光稽查”增强税务稽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真正体现税务稽查的公平、公正、公开。
东海国税稽查局“阳光稽查”的途径和做法即:查前书面告知被检查人检查时间及有关事项,鼓励纳税人自查,减少企业被查后的罚款损失;稽查过程中对所有案件实行集体审议,确保定性准确,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查后实行回访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实地走访、召开被查对象座谈会,以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回访被查对象,认真听取被查单位对稽查局及稽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