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边很多亲友都在安排暑期旅游档期,但很多职场新人对自己到底有几天的年休假搞不清楚,也不知道年休期间到底有没有工资?去年初参加工作的王小姐昨天给本报新闻热线88868886来电咨询此事,记者为此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了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和实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以市区某公司上班的丽丽为例,去年5月1日跟所在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工作时间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规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满足上条规定,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丽丽的年休假应该从今年5月31日后开始算,她本年度在单位的剩余时间约为210天,假设丽丽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那么210÷365×5约等于2,丽丽今年可以享受2天年休假。
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例如:丽丽的月工资为3000元,每天的日工资约为100元,那么公司在经丽丽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丽丽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日工资100元的3倍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合为一天年休假可得300元;如果公司安排丽丽休假,但丽丽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一天100元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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