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没错的,我们道歉;纳税人有错的,我们也道歉!”近来,某地办税服务厅的这则小贴士在部分基层税务工作者中引起了热议。
赞同者说,这体现了税务机关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反对者说,一遇到征纳矛盾就不问是非曲直先道歉,会损害基层税务人员的自尊心和积极性。笔者认为,遇事先道歉,态度固然可嘉,危害可能深远。
征纳日常打交道,纳税人有不满和抱怨在所难免。如果是由于税务部门制度不合理或工作不到位,相关人员当然要真诚道歉并及时改进。但如果是因为纳税人自身对税收政策或办税程序不了解而产生误解,税务部门也不问来由先道歉,就很可能让事情更加复杂和混乱。基层税务人员会想,我依法依规办税却惹来纳税人不理解,反过来还得先道歉,以后办税是不是要迁就对方?纳税人则会想,既然你道歉认错,那就应该按我的要求来办事。这种情况下,如果税务机关迁就了纳税人,则会给税务管理和执法带来风险。如果不迁就,纳税人就会认为先前的道歉是敷衍和欺骗。可见,遇事不问是非先道歉,不仅会损害税务人员的干劲和责任心,还会危及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即使收到了现场“降温”的速效,却可能埋下日后冲突或风险的隐患。
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大力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也走向纵深。对此,社会各界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与此同时,对税务机关服务的期望值也在加大。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既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成果,防止 “衙门作风”和“官老爷做派”死灰复燃,同时也要警惕过犹不及的“和稀泥”和“好人主义”盛行。既要热情服务,又要坚持严格执法。不能因怕引起征纳矛盾而刻意去讨好、迁就纳税人,甚至默许、纵容一些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俗话说,“牙齿和舌头都有打架的时候”,何况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税收工作中遇到矛盾和分歧,比道歉更紧要的是弄清是非曲直。错的及时道歉,迅速改正;对的坚持原则,真诚沟通。只有这样,征纳关系才能健康和平等,税务人形象才能亲民而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