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天天都为工作忙;人茫茫,心凉凉,老板没发年终奖。”虽然2015年将迎来“50年内最晚春节”,但有关年终奖话题已经提上日程。毕竟2015到了,年终奖还会远吗?
这不,就有“任性之徒”晒出了年终奖,“年终奖,保时捷!”想必已经让所有上班族看得心跳加速口水直流。保时捷终究是别人家的,不管拿多还是拿少,年终奖是对一整年辛苦付出的嘉奖。可越是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越是多“秘密”。
今天就好好跟大家说说,年终奖要交多少税?到手的年终奖会不会出现“多发少得”?年终奖分两次发会有什么问题?一次性发大量奖金会不会导致税金上升造成损失?其实只要算一算,就能知道。
拿钱交税,我们也要交得明明白白,先看看下面的表,了解一些相关的参数(记住有益阅读下文):
方法一: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
方法二: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方法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双薪+年终奖)/12×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的年终奖金和双薪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小王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很多人觉得发了年终奖,交点税也是应该,可要是老板一高兴,年终奖多发一元钱,但结果拿到手的奖金却少了一千多元。你会不会很郁闷?那么,到底个税的临界点在哪里呢?
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免征额的情况为例。
年终奖18000元,折算成每月1500元,适用税率3%,那么应该交个税18000×3%=540元,实际得到年终奖=18000-540=17460元。
年终奖18001元,折算到每月就会超过了1500,应该按照10%的税率算,那么应交18001×10%-105=1695.1元,实际得到年终奖=18001-1695.1=16305.9元。少了17946-16305.9=1640.1元。
很明显,多发了1元年终奖,到手反而少了1640.1元!
知道了多发一元多交一千的税,那年终奖的避税区域有多大呢?
整理出了6个“避税区”
依据上表,我们不妨举个极限例子,假如年终奖是19283.33,税率肯定是按10%,实际交税是19283.33×10%-105=1823.33元,那么实际到手的年终奖=19283.33-1823.33=17460元,和年终奖18000实际到手的完全一样。
由此可见,在年终奖18000到19283.33元之间,实际到手的反而还不到17460元,这样的区域我们叫它避税区。这样的避税区域一共有六个,如上表所示。
我们用下图更直观的来表示:
红线表示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部分,蓝线表示税收。在红蓝线形成的三角区域,就是税收比18000元以上的年终奖还要高的部分。这个三角区域其实就是我们要避税的部分。两线相交就是在年终奖19283.33元时。
了解了以上情况,我们完全可以巧妙避过上述六个“避税区”,只要让年终奖发得更科学一些,也就不会出现因为多发1元而多交千元税收的情况了。
临界点为:(18001-19283.33元);(54001-60187.50元);(108001-114600元);(420001-447500元);(660001-706538.46元);(960001-1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