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国税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抓住涉税案件审理这一关键环节,开拓新思路,尝试新方法,通过统一审理模式,规范审理过程,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为保证稽查执法的合法性、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该局上收涉税案件的审理权限,减少管理层级,全部由市局稽查局进行集中审理,统一办案标准, 整合稽查资源,实行独立审理,有效规避内外干扰,提高稽查审理质量与效率。他们搜集日常检查中常见的各种涉税违法手段,分门别类进行整理,作为审理案件的 参照标准,确保违法手段相同、性质相同的涉税案件,定性处理结果一致。为统一案件处罚尺度,他们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规范,尤其是对于违法手段相同、性质 一致、社会影响相近的税收违法案件,确保处罚尺度统一,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为保证税务检查符合法定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严格审查税务检查通知书、出示税务检查证的证明记录、调取账簿通知书及调账清单等,确保程 序合法。对查补税款、罚款的计算及税款所属期,严格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对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听证申请,及时开展听证,组织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 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澄清案情。
统一规范的审理,提升了案件调查力度和执行力度,提升了案件执行速度,纳税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2014年,唐山市国税局共审结案件229件,查补税款、罚款合计3.6亿元,均列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