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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2013-03-07 15:13:02来源:中华财税网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1)》数据测算,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问题引起了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我国的宏观税负到底在世界上处于何种水平?我国的税负结构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有何特点?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1)》数据,对2010年世界69个国家(包括我国)的宏观税负进行了排序,并对税负结构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一)测量宏观税负水平的指标及比较对象的选取

  目前,国际上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通用指标是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比重。具体包括两种口径,一是宽口径,指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和其他收入。二是窄口径,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笔者选取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公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1)》中数据完整的68个国家宏观税负与我国的宏观税负进行了比较。同时按照上述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进一步将这69个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等30个国家;另一类是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南非、匈牙利等39个国家。

  (二)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按照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测算,2010年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为26.3%,低于69个国家的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按照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测算,2010年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为18.2%,低于69个国家的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并且,不论是按照宽口径测算,还是按照窄口径测算,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不仅低于所测算的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所测算的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具体情况见表1。

  (三)我国宏观税负在世界部分国家中的排序

  以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排序,在世界69个国家中,按照宏观税负由高到低排列,我国排在第55位。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是阿富汗和挪威,宏观税负分别为85.7%和56.0%。与我国同为“金砖”国家的巴西、俄罗斯,排名分别为第37位和第22位,宏观税负分别为36.7%和40.9%。

  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排序,在世界69个国家中,按照宏观税负由高到低排列,我国排在第50位。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是丹麦和瑞典,宏观税负分别为46.7%和37.4%。与我国同为“金砖”国家的巴西、俄罗斯,排名分别为第22位和第27位,宏观税负分别为25.4%和22.9%。

  二、我国税负结构的国际比较

  根据对税收不同的分类,税负结构具有多种测算比较方法。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将税收分为对所得、利润和资本收益征收的税收,对工资和劳动力征收的税收,对财产征收的税收,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对国家贸易和交易征收的税收以及其他税收六类。我国与世界部分国家税负结构比较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的所得、利润和资本收益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25.9%,低于世界69个国家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低于30个发达国家20.5个百分点,低于39个发展中国家4.2个百分点。在世界69个国家中,我国的所得、利润和资本收益税收占比排在第58位。发达国家所得、利润和资本收益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利润较高,个人收入及财产较多,社会信息系统比较完善,税收征管相对规范。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利润较低、个人收入及财产较少,社会信息系统和税收管理制度不甚完善,加之存在一定程度的所得税偷漏税现象,因此,我国所得、利润和资本收益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较低。

  我国的财产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8.9%,高于世界69个国家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高于30个发达国家1.5个百分点,高于39个发展中国家5.1个百分点。在世界69个国家中,我国的财产税收税收占比排在第13位。我国财产税占比较高,主要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船税都归类为财产税收。由于我国长期对个人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我国对个人征收的财产税较低。

  我国的商品和劳务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62.4%,高于世界69个国家平均水平13.1个百分点,高于30个发达国家19.6个百分点,高于39个发展中国家8.1个百分点。在世界69个国家中,我国的商品和劳务税收占比排在第3位。我国商品和劳务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商品和劳务税的税基较大;二是征收效率较高;三是所得税税负较轻,数额较小。因此,从税收结构上看,商品和劳务税收占比较大,这也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近年来,随着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推进营改增试点等,我国商品和劳务税收在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断降低。2012年,这一比重降至60.4%,比2010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预计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我国商品和劳务税收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

  我国的国家贸易及交易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2.8%,低于世界69个国家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低于39个发展中国家6.6个百分点,高于30个发达国家2.2个百分点。在世界69个国家中,我国的国家贸易及交易税收占比排在第26位。国家贸易及交易税收,主要包括关税等。2010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接近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25.2个百分点。尽管我国关税总水平较低,但是由于关税税基,即一般贸易进口额较大,带动关税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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