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多举并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03-18 15:09:13来源:长沙县财政局

长沙县财政局多举并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长沙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落实好上级的各项规定。

  一是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召开专题培训、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将十八大报告、《党章》、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等学习资料编印成册,电子屏滚动播放作风建设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化机关作风的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公务招待、办公用品等一般性支出,坚持公共财政方向,政府财力不断向民生项目倾斜,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到广大群众。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力度,以财政监管平台、专项检查为抓手,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核算规范、使用合规。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求实、务实的良好风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实效;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查找干部职工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认真整改;切实加强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行风评议活动,推行文明用语,逐步提高办文、办事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塑造财政部门良好形象。认真贯彻执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保证县委、县政府指示、决定畅通无阻,增强财政系统执行力;局内部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联动的格局,从体制、机制、管理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塑造财政部门勤政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稿源:长沙县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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