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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提速“扩围”不能再等

2013-03-19 09:44:34来源:中华财税网

  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对资源税改革问题的关注度一直没有减弱。在积极评价油气资源税改革带来地方财力增长等多方面利好的同时,有不少代表和委员建议,国家应尽快推进资源税改革,特别是应尽快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长史建勇是第二次就资源税改革问题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近两年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财力大幅度增长,这正是新疆资源税改革效果的体现。通过资源税改革,地方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财力优势,可用财力的增长又促进了资源产地民生的改善。

  史建勇建议,“十二五”期间,国家应进一步加快资源税改革步伐,将资源税改革由目前的原油、天然气进一步扩大到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据他介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煤炭储量丰富,远景储量达25亿吨。煤炭产量也很大,2012年该州原煤产量达到423万吨,比上年增长35%。煤炭价格一路走高,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012年出厂价格指数比2011年上涨22%。“产量增加和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增加,没能完全体现在资源税收入上,我们迫切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使资源地财政收入增长与资源开发更持续、更协调。”史建勇说。

  来自内蒙古等煤炭资源产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样提出尽快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推行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增强煤炭产地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经我们测算,内蒙古煤炭资源税如按5%税率实行从价征收,煤炭企业税负增长幅度仅为3%~4%,与煤炭企业50%的平均利润率相比,企业完全可以承受,同时不会增加社会的通胀压力”。潘逸阳建议国家尽快在西部地区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内蒙古可以成为“先行先试”省份,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希望煤炭资源税改革发挥‘清费正税’的作用。”不少代表和委员提出了这样的期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云公民表示,与石油和天然气不同,目前各地针对煤炭开采有大量收费项目,希望国家在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使税收与煤炭价格挂钩的同时,实现“化费为税”,取消这些收费项目。云公民同时提出,作为一项增税政策,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可能对发电行业中部分小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国家应有相应补贴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向记者表示,在新疆和其他西部省份率先推行的资源税改革,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方面是实打实的,这也是中央考虑到新疆和西部长远发展而实施的战略性举措。目前,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的改革已经由西部推向全国,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进一步扩大资源税改革的税目覆盖范围。

  “带有‘硬骨头’特点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将有可能与其他一系列改革相互配套,通盘考虑,成为我国基础能源改革的启动器,这种兴利除弊的大规模改革,是非常值得我们期盼的。”贾康表示:“目前,尚无推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时间表,但我们希望有关方面抓住现在电煤价格并轨和物价水平较为平稳的有利时机,实质性推进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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