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 改革再迈重要一步

2013-04-11 09:33:14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外,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新形势下“营改增”改革再迈重要一步,传递出哪些积极信号?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权威专家。

改革更加积极主动——从地区性试点转向分行业推进

“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看,‘营改增’改革试点路径正发生变化,由区域性试点转向分行业推进,改革更加积极主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
“这一显著转变有助于减少区域性试点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先行试点地区产生的政策‘洼地’,并降低因不同地区间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收征管风险。”刘尚希说。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营改增”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势在必行,否则地区税制差异不利于资源在全国合理配置。此外,从去年1月1日上海率先试点,到去年底扩至12个省市,再到今年将推向全国,这一改革进程之快超出预期。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推向全国的试点行业中,在原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1+6”基础上,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此外,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目前,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
“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刘尚希表示,按照改革部署,通过分行业逐步推进改革,最终九大行业将全部实行“营改增”,到时营业税在我国将成历史。

一年减税约1200亿元——结构性减税助力经济转型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年8月起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后,据测算今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进一步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是今年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从过去一年“营改增”改革试点成效看,减税效果突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企业都有明显减税效应,在全球经济持续疲软背景下有利于稳定中国经济增长。
财政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已超过100万户,12个试点省市已为试点企业直接减税超过400亿元。
刘尚希指出,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还将加速我国经济转型。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解决了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促进产业分工,优化经济结构,进而提高产业质量。
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公司税务经理李剑说,对互联网企业而言,与通信有关的网络带宽投入是企业一块重要支出,将邮电通信业纳入试点后,因为邮电通信支出可以抵扣,将为企业减轻税负,更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刘尚希指出,“营改增”涉及服务业,此次国务院明确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文化产业纳入试点的服务业范围,将助推我国服务业发展,更好带动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之举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
高培勇指出,目前营业税是我国地方政府几乎唯一的主体税收,一旦取消营业税,增值税规模将更大,由此带来的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如何重新分配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等问题,都需要对现行财税体制进行深度改革。
刘尚希认为,“营改增”的改革绝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层面,对财政体制的相应调整和完善必然会产生连锁效应,会涉及到转移支付、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入划分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甚至涉及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的关系,可谓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应抓住“营改增”改革契机,加快推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