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国五条”出台已“满月”,在各地出台落实地方细则的同时,对相关内容的观望与争议也无时不在,特别是对于20%差额征税政策。
到目前为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石家庄、南京、厦门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地方细则。但多地仅提及将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即“新国五条”),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执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虽然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在细则中提到:“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但到现在为止,除北京外,其余各地并未开始执行。
奇怪的是,与北京的同类城市在政策落实上也存在差异。
对此,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工作室主任周毕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差额征税政策会严重影响二手房的成交量,当供不应求的时候,税要转嫁到购买者身上,无形之中增加了购买者的负担,因此很多人会持观望态度;同时,由于二手房交易能够带动新房的销售,因此地方政府也不希望楼市的交易突然萎缩。”所以地方政府在执行时会慎重考虑两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