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
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10时
嘉宾: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摘要: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在本网站开展以“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为主题的专题访谈活动。活动将介绍本市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的情况,解答用户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以及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位网友踊跃参与。
[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来到上海税务网。今天我们请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专家团队的成员,围绕“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与广大纳税人、网民朋友进行沟通和交流。各位专家,你们好![2013-05-10 10:00:44]
[专家团队]:
主持人好!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这里,有机会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同你们进行沟通交流。[2013-05-10 10:01:52]
[主持人]:
谢谢各位专家,上海税务网站每双月开设的局长在线访谈已有4年,但由专家们组团在我们网站上以访谈的形式答疑解惑还是第一次,目前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有序开展,正在进行汇算清缴的居民企业会有些问题想来咨询的。在这里我首先想要了解的:2008年新税法实施已进入第五年,本市税务系统对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具体有哪些做法,可以在这里简要介绍一下吗?[2013-05-10 10:03:07]
[专家团队]:
好的。为落实新税法和财政部、国税总局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工作,本市税务系统积极建立健全汇算清缴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努力提高汇算清缴的工作质量和效率。[2013-05-10 10:05:38]
[专家团队]:
加强事前管理方面:一是汇缴工作早启动形成惯例。在1月召开本市汇算清缴工作会议,部署汇缴工作,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本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二是深化细化汇算清缴法治化框架建设。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政策性搬迁贯彻实施意见,探索明确单独税务管理和单独会计核算的内容;又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跨地区汇总纳税贯彻实施意见。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如配套升级汇算清缴客户端软件和征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又如升级和完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客户端、汇总纳税预缴申报和信息维护模块。[2013-05-10 10:08:39]
[专家团队]:
探索事中管理方面:本市税务系统积极落实“两轮驱动”,后续管理前移,探索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中监控管理工作。根据设立的若干个事中监控疑点指标,通过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平台,对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汇缴数据进行比对,形成疑点信息提示报告,利用互动参与平台实现批量信息推送,纳税人收到疑点报告后确认申报有误的,可在5月31日前多次重新申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申报差错风险。[2013-05-10 10:10:45]
[专家团队]:
深化事后管理方面:从汇算清缴5月底结束后到12月,本市税务系统将继续选择部分指标在后续管理中的应用,选择使用第三方信息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结束后的后续管理中的运用。[2013-05-10 10:12:57]
[主持人]:
谢谢专家团队的介绍,现在我们来看看网友的意见、建议和提问。[2013-05-10 10:13:28]
[kevin]:
关于“职工教育费”扣除问题。
假设某公司2013年“职工教育费”支出总计10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公司专职培训人员(公司正式职工)的工资费用。请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的“纳税调整表”中,该20万元应该计入“职工教育费”还是“工资总额”?
谢谢。 [2013-05-10 10:13:53]
[专家团队]:若专职培训人员的工资已列入工资总额,则计入“工资总额”。 [2013-05-10 10:14:58][赵福华]:
请问企业报损报废电脑等固定资产后,如无变价收入,在所得税清算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才能在税前列支,谢谢。 [2013-05-10 10:15:40]
[专家团队]:请按国税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和沪国税所〔2011〕101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申报扣除。另请网上下载《上海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客户端》,填列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013-05-10 10:17:39][xiao_ma8]:
请问:资产损失申报材料税务柜台受理的时间:发生损失当月还是只在每年末汇算清缴阶段才受理? 2013版的《上海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客户端 》将于何时网上发布? [2013-05-10 10:18:40]
[专家团队]: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应在损失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如2013年发生的损失,应在2014年1月至5月间进行申报。2013版客户端将于2014年1月在上海税务网站发布,请关注网站发布信息。[2013-05-10 10:20:37][jackyao999]:
问题1,居民企之间长期股权投资分享的投资收益,在清算时备案,还是之前?应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2,退休人员返聘的,是否作为费用,不入工资总额?清算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3,帐载工资金额,个税申报工资之间有个差额,是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税申报前已扣的),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问题4,固定资产变卖后,是否需要财产损失申报?交的17%增值税(原已抵扣),可以开具发票吗?
问题5,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比如一辆车会计上按6年,税法4年,清算时,可以同会计年限吗?
问题6,未确认融资费用。3年以上的分期购买固定资产,比如半年后该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财务费用已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那么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应提供哪些资料? [2013-05-10 10:22:38]
[专家团队]:问题1:请查阅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所〔2010〕26号管理规程收入类第二项;
问题2: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
问题3:按帐载工资金额实际发放数为准;
问题4:固定资产转让发生损失,需要进行申报扣除;
问题5: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不冲突的,以会计核算为准;
问题6:按会计准则规定,需要资本化的融资费用,应资本化。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则融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013-05-10 10:25:55][潘华萍88]:
老师你好:我‘上海若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2年度汇税清缴申报数据有误,现需要撤单重报,我该怎么撤单?谢谢![2013-05-10 10:26:55]
[专家团队]:2013年5月底之前纳税人若发现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有误,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撤销申报和重新申报。[2013-05-10 10:29:00][jgxl]:
中关村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在上海某些地区实施,何时能公布正式文件和实施细则。[2013-05-10 10:29:59]
[专家团队]:财税〔2013〕13号文已于4月8日,由市财政、国税、地税联合发文(沪财税〔2013〕27号);财税〔2013〕14号文已于4月8日,由市财政、国税、地税联合发文(沪财税〔2013〕28号)。[2013-05-10 10:31:55][mary881215]:
请问老师:
例如:工资总额9000,个人承担的社保1000,个人所得税100,实发工资7900.问应付工资是多少,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是以哪个金额申报,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附表三中的工资薪金支出填多少,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应该填的是公司承担的部分还是个人加公司承担的总金额? [2013-05-10 10:33:43]
[专家团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的补贴金额填报;“税收金额”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填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2013-05-10 10:35:37][lyy]:
老师,你好!
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出售时转回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税务专管员不认可不准予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这批货物是当初按订单购入的原材料,由于长期不用,当初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金融危机时订单被取消,计划能用于别的项目,但一直未能用上,所以2012年连同其他边角料一起处置了,处置款已交销项税,但税务专管员不认可,需要我们递交损失鉴证报告,由于材料已处置,无法进行鉴证,我们认为这是生产经营中正常的处置行为,并也提供了当初购入的清单和本次处置的销售明细,请问老师税务专管员的说法成立吗?
2、外方人员房租是否应计入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14%额度,好象不同的税务局规定都不一样,是否有相应法规?
3、2013年开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机关自动将企业设置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我们外企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目前《企业会计制度》还没废止,应该还是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吧,我们计划待企业会计制度废止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否?
谢谢 [2013-05-10 10:36:44]
[专家团队]:1. 若你公司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已作纳税调增的,在实际处置时发生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请您查阅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沪国税所〔2011年〕101号文件;
2. 您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年〕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3.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年〕17号的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废止。贵公司原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应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2013-05-10 10:39:40][小小兵]:
1、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2012年未达到完工条件,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多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抵缴以后年度应纳税款。
2、如果2013年6月份开发项目达到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的完工条件,如当月按实际毛利额进行调整。6月份的预缴申报表如何填写?2012年度以前按预收入计算的计税毛利额如何调整?
[2013-05-10 10:40:58]
[专家团队]:你的第一个问题没有讲清具体情况,能告诉我们具体情况吗?
你的第二个问题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4号公告有关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说明进行填列。[2013-05-10 10:42:55][上海跃天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2012年度居民企业汇算清缴税务局认为有疑点,专管员让我重新申报,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前打勾,重新申报不成功,请求帮助。 [2013-05-10 10:43:52]
[专家团队]:请您将重新申报不成功的客户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相关业务人员将对客户端数据进行分析,并予答复解决。[2013-05-10 10:45:38][毕金芳]:
我曾于2013-02-19 11:12:14
提问:小企业在执行新准则时(前)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在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作为调减项目申报?(前期已纳税调增过)
胡越川不可以作纳税调减。 2013-03-01 14:09:15
请列明不可以作纳税调减的税法依据! [2013-05-10 10:47:12]
[专家团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列是以企业会计利润为依据,小企业计提上述准备金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影响当年利润总额。[2013-05-10 10:48:58][沃美纸业]: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3-05-10 10:49:58]
[专家团队]:您所提交的问题不够清楚,请重新补充后再次提问。[2013-05-10 10:50:44][ehj654]:
我所在的企业为营改增运输业的一般纳税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税前扣除一直有疑义,对于有发票的费用可以扣除,那么平时直接从我单位发的高温费,奖励费,通讯费,交通费等等如何处理呢,工会经费不针对劳务工提取的对吗?对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其他损失也就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都要专项申报,然后在税前扣除吗?固定资产残值率税务规定是多少(0还是5%)? [2013-05-10 10:51:54]
[专家团队]: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沪国税所〔2012年〕1号文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问题,请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十条规定。对固定资产残值率问题,请查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2013-05-10 10:53:41][test]:
听说政策性搬迁有新政策出台,上海有什么说法吗? [2013-05-10 10:54:37]
[专家团队]:2012年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40号),对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企业政策性搬迁政策进行了调整;2013年3月12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11号)进一步明确了新政策性搬迁的过渡办法。 [2013-05-10 10:56:33][专家团队]:上海市税务局为做好新企业政策性搬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的意见》(沪国税所[2013]8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适用范围,为适用11号公告和适用40号公告的政策性搬迁项目。二、单独税务管理,提出了项目备案登记、项目清算、补偿收入确认和资产置换计税成本确认以及清算申报表的具体要求。三、单独会计核算,明确了单独核算的方式和专栏设置及年度报表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