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做好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费加计扣除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贯彻落实,本市税务部门积极研究政策内容,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准确掌握政策覆盖区域范围。查阅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准确掌握了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具体区域范围,并及时转发给有关区县税务局执行。二是组织开展内部业务培训。针对两项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当前操作方法,在四月下旬完成了对各征管分局所得税部门有关人员的政策操作培训。培训中强调了政策的口径和范围,便于基层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准确把握。三是开展面上政策宣传。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文件的网上发布,下一步将根据政策执行情况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的进一步解读。四是做好外部培训工作。经与张江管委会和市科委有关部门协调,确定由张江管委会出面、市科委具体负责落实、税务部门提供师资,在5月中旬分批组织对相关企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