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哈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建辉和中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从2013年8月1日起,全省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税率将在现行17%和13%两档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DIV><DIV>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晓明代表国税部门在会议上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协调配合,注重宣传服务。在试点准备阶段,要扎实做好征管交接、政策完善、技术保障、业务培训、模拟运行、应急预案等工作;在正式启动和纳税申报阶段,要确保试点开始当日系统顺利上线、当月发票顺利开具、试点次月申报顺利进行;在正式运行阶段,要加强税负监控分析、涉税风险防控和政策效应分析。</DIV><DIV> 赵局长强调,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国家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实施“营改增,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完善和优化税制,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注重与财政、地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把试点工作作为极其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努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省平稳、顺利地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