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树大招风。这两天苹果公司又成了众矢之的。不过,这次抨击它的不是别人,而是它的“祖国”美国。美国国会的一份报告称,从2009年至2012年,苹果公司利用爱尔兰和美国的税法漏洞,避免向美国政府缴纳上百亿美元税收。
不过,一位税收法专家向美国国会解释称,苹果公司的所作所为在美国和爱尔兰的税法下是合法的。苹果公司的爱尔兰子公司没有在美国注册,因此不必在美国上税;而根据爱尔兰法律,苹果也不必在爱尔兰缴纳税收,因为该公司的管理权和控股权没在爱尔兰。这样实际上,苹果公司大部分的利润在哪儿都没上税。
苹果并不是唯一一家利用这方面漏洞来避税的美国跨国公司。上周,另一家科技巨擘谷歌也遭英国政客的抨击。一名英国官员公开指责谷歌利用不道德的方法避免缴纳自己本应缴纳的税收。据报道,为了避免在英国上税,谷歌在英国的销售在爱尔兰结算。谷歌称自己没有做任何错事。
两起事件都将另一个国家爱尔兰推到风口浪尖上。爱尔兰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对外国公司有一系列非常有吸引力的法律。例如,爱尔兰的公司税收只有12.5%,而美国则高达35%.特别是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爱尔兰更成为了一些跨国大公司逃税的天堂。特别是苹果和谷歌这样的高科技公司,尤其“钟情”爱尔兰,原因是爱尔兰为这类公司避税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像苹果这样的高科技公司主要收入都不是实体产品的销售,更多是专利授权等无形资产销售。美国法律允许美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可以留取通过非美国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非这家海外子公司把利润转回美国才需缴税。
于是以“科技创新”著称的苹果又在税务方面进行了一个“创新”。比如,它在爱尔兰设立两家子公司,子公司A和子公司B,并将本公司所有的非美国无形资产转移到子公司A名下。按爱尔兰的法律,如果一家爱尔兰公司的管理权和控制权都不在本国,可以不在爱尔兰纳税。通过将公司A的控股机构设置在某个税收更低的国家或地区,公司A就成为那个国家或地方的纳税公司,而不是爱尔兰的纳税公司。
公司A授权所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给公司B负责,然后公司A收取所有的授权费和相关费用,公司B就可以取得所有美国以外销售所有无形资产的收入,同时公司B又可以把公司A收取的授权费纳入公司成本,以降低公司利润。公司B同时必须是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并且这两家公司纳税时被视为同一家公司。这一避税操作方式有一个正式的外号“Double Irish”(双爱尔兰)。
据报道,美国国会的调查发现,作为这一“税务创新”的先驱之一,苹果在爱尔兰设立了3个子公司,其中两个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是纳税公司,原因是它们的管理权虽在美国,却在爱尔兰运行,这让这两个公司既不用在爱尔兰也不用在美国上税。第三个子公司所缴的税也只有2%左右,也远远低于爱尔兰12.5%的税率。
如今,被政府盯上的高科技大公司不仅是苹果和谷歌,据报道,惠普和微软也已经上了美国政府的“黑名单”。
美英和许多欧洲国家之所以在近来盯上了这些大公司的税收,根本原因是近些年来这些国家的政府债台高筑,税收收入无法弥补政府的赤字。据报道,欧盟每年因避税损失的税收在1万亿欧元。在这种情况下,大公司偷税漏税(或者说合理避税)当然引起公愤。苹果等科技巨擘的避税做法,对个别国家而言存在税收流失和税务公平的问题,但是对全球经济而言,将破坏全球经济的基础。欧盟主席巴罗佐已提议各国商讨如何联手应对避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