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10月1日起,江苏苏州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了“营改增”试点。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3.73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占全省试点纳税人的23.6%,位居全省第二。半年来,全市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2.5亿元,占全省的23.8%,居全省首位。
苏州国税部门的数据分析显示,试点后,结构性减税效应初步显现。试点纳税人中有3.53万户税负下降,占94.6%;累计减税2.35亿元,平均降幅17.8%.同时,全市15万余户制造业和流通业一般纳税人净增进项抵扣税额9.48亿元,受益明显。也就是说,试点以来已减轻 我 市 纳 税 人 负 担11.83亿元。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34%
苏州市国税局的资料显示,纳入试点的3.73万户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0.74户,占19.8%;现代服务业2.99万户,占80.2%.试点以来,绝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但个别行业中的部分企业税负有所上升。其中,占试点纳税人总数75.6%的2.8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部下降,较原营业税减少税款1.01亿元,税负平均降幅达34%,成为此次试点中税负降幅最大的受益群体。
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加税款6168万元,税负上升32.2%,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降幅为23.4%,减少税款1.96亿元。增减相抵后,一般纳税人累计减税1.34亿元,税负下降13.1%.“今年2月,苏州市已在全省率先对税负上升额较大的87户交通运输业企业,按照一定幅度预拨财政补贴资金1100余万元。随着改革的推进,试点时期的地区局限将被打破,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更加顺畅,抵扣更加充分,结构性减税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我们预计,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税负会平稳下降。”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新开业试点户数增幅达21%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是非常明显的。”记者在市国税局了解到,试点后,增值税抵扣链得以延伸,基本消除了生产性服务业上下游企业间的重复征税,在有效降低试点纳税人税负的同时,也使其他纳税人受益,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了苏州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新开业的“营改增”纳税人达6468户,注册资本总额超百亿。按试点初期纳税人户数算,新开业试点户数增幅达21%,高于同期非试点纳税户增幅16个百分点。
新开业户中,占比最高的行业是文化创意服务、研发技术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分别占27.6%、27.5%和18.4%,试点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作用明显,有效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同时,试点企业的投资信心也明显增强。试点后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提振了纳税人更新设备、扩大投资规模的信心。据统计,占5.6%的试点一般纳税人申报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额逾12亿元,占固定资产抵扣税总额的19.2%,表明试点纳税人有更强的投资扩张意愿。投资规模较大的是研发技术、物流辅助、鉴证咨询等行业。
国税部门专家给记者举了这么一个例子:苏州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属科研检测机构,原来缴纳营业税时,购进设备所包含的17%增值税不能抵扣,只能计入成本。“营改增”后,其购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部抵扣。该公司“营改增”以来,采购设备2亿元,比2012年1月至9月平均投资设备金额增长42%,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3000万元,预计近一年的增值税税负均为零,成为典型的“营改增”政策受益者。
此外,试点纳税人销售规模的明显放大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营改增”的政策效应。
去年10月,试点纳税人实现销售52亿元,占所有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额的1.43%.而今年3月试点纳税人实现销售73亿元,占比达1.95%,提高了0.52个百分点。同时,“营改增”在助推服务业出口作用也有所显现。试点企业离岸外包服务实行免税政策,向境外提供研发设计和国际运输服务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减轻了产业链的负担化解二三产分离的困扰
试点后,制造业和流通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由于接受服务业抵扣凭证,造成进项抵扣税额增加。截至3月底,两大行业一般纳税人取得服务业抵扣凭证99万份,申报进项抵扣税额13.38亿元,扣除原运输发票7%的抵扣税额,净增9.48亿元。“营改增”试点减轻了产业链的税收负担,制造业和流通业受益匪浅,而且随着试点行业的增加和试点范围的扩大,减税效应将进一步放大。“营改增”还化解了二三产分离中的税负困扰,提高了制造业将物流辅助、研发设计、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分设或外包的积极性,为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记者在国税部门了解到,试点后,已有部分企业开始分设或外包生产性服务业,扩大业务辐射范围,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其中,像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苏州公司就把仓储运作服务外包给专业仓储企业,专业化分工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该企业2013年仓储收入预计达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