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5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现将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税收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确定调查的企业
二、调查方式
今年的税收调查继续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上报。
三、调查(填报)口径
企业2012年度(所属期)的税收及其它指标。具体口径详见附件《2012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表填表说明》。
四、企业填报简易流程
1、登陆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jsds.gov.cn)—办税服务厅—税源表直报,进入系统。
2、填写报表各项指标。
3、计算。
4、审核。
5、上报。
五、报送时间
纳税人应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六、调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报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请广大纳税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税收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数据准确,填报及时。
2012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表填表说明.xls
2013年NTSS系统操作培训会教案-网络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