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对县(区)局注销税务登记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范围
对查实和定率征收方式(包括简易注销登记)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进行修改,对注销检查流程进行了重新设定,调整后的流程见附件1。
二、实施时间
各地要从2013年4月1日起启用完善后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三、补充说明
各地税务部门应及时总结在完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省地税局征管科技处反馈,及时应答纳税人的疑问,保证注销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毕恒魁 024-23291044,62800
1注销税务登记流程优化说明
2辽宁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