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强调,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有关专家表示,这是继去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下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之后,国家对流通产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提速之举。
《分工方案》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完善并落实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对于国务院近年来连续出台明确流通产业扶持政策的背景及意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专家梁季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产业转移和资源开发利用转移进程的加快,我国商品流通已进入历史最快时期,当前促进流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十分迫切,国家对流通产业健康发展业高度重视,其快速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梁季表示,税收政策将在促进流通产业发展方面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鉴于当前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重性和紧迫性,税收政策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将逐渐步入良性轨道,同时困扰物流企业的税负过重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事实上,针对流通产业税收制度的改革,目前国家重点推出了两项政策:一个是在商品流通领域,对肉、蛋、菜的批发零售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另一个是在服务业领域,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就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税收专家表示,因为肉、蛋、菜是居民的当家副食品,在所有快速消费品中,人们对这类商品购买最频、价格敏感度最高,免除了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可使批发零售价格下降,不仅消费者可能增加消费,经营者销售扩大,还会进一步拉动生产。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也有这项政策的一份功劳。
就政策影响之深远来看,2012年推出的“营改增”试点影响更大,所受关注的程度也更高,其中涉及流通的服务行业主要是物流业,除运输配送服务以及快递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外,其中小规模物流企业、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业、物流运输业下游企业的税负都有所下降。
针对“营改增”实施之后部分物流行业税负有所增加的现象,专家建议对运输、快递等服务业应统一实行6%的增值税率,这不仅可以使运输业和快递业在改革中不致加重税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也便于综合物流企业将运输和仓储两类业务一体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