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渝地税发[2012]62号]下发后,对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行为和程序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试行情况,结合基层意见,经研究,市局决定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文书式样进行修订,即将《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作废,新增《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申报)》和《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两个文书(见附件),分别用于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计划和稽核决定计划的限期缴纳,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申报)
2.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稽核)
附件:
附件1-2.doc
附件下载: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