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2013年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切实加大财税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切实完善财税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 增强工作合力。按照全市普法和财税宣传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财税基层单位、志愿者队伍和法制员(普法联络员)的生力军作用,整合对外宣传、信息公开、信访、纳税服务、热线办理和投诉处理等各方工作力量,与纳税服务、财税对外宣传工作统筹推进,构建高效的财税整体宣传格局。发挥好财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和12366财税综合服务热线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平台作用,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辅导和“一对一”服务,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2.充分借用“外力”。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局法律顾问的合作,共同参与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巩固、增强宣传实效。加强与报刊、广电等主流媒体的互动配合,办好财税宣传专栏,提高财税政策法规知晓度、遵从度和社会各界对财税工作的认可度、美誉度。
3.加强检查指导。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突破,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重大案件审理、执法问题研究、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努力提高财税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加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以树立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着力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处长论坛、机关学习日、普法读本学习和网上教育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法制学习培训平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与依法行政、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统筹安排、与机关学习日广大干部学法适时结合,举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对讲座。开展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法、财政政策更新、所得税业务、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税友龙版》深化应用等专题培训。
2.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组织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总局税收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开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及时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梳理税收强制执行程序,统一规范文书,开展一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法与操作实务培训,增强基层一线的规范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执法研讨、疑难问题会商和案卷评查工作,为基层提供更加规范、有效的法律支持。对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开展知识更新和操作实务培训,加强志愿者税收知识辅导培训工作,支持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
三、不断增强财税法制宣传工作实效
1.围绕中心加强宣传。按照全市普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 ”等工作。大力宣传 “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治税原则和“实、稳、优”的财税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宣传财税支持浙(湖)商创业创新、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和“个转企”、以“亩产税收”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工作和支撑发展、保障民生取得的显著成效。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相关规定和成效的宣传,增强“同心汇聚”服务品牌感染力和服务力。开展财税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通过财税网站对外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2.突出财税宣传特色。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推进税收宣传,开展“依法理财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好“以税说事(法)”活动。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辅导培训,依托“四个日”重点对新办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宣传最新税收政策、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办税程序和流程,引导广大纳税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以企业高管、财会负责人、办税人员为对象,加强财会政策法规培训和后续教育。加强 “营改增”、 扩大存量房评估范围、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信息采集与登记试点等工作的宣传。
3.深入广泛开展宣传。面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实现机关和基层联动、宣传和调研联动、问计和帮扶联动,巩固“法律六进”成果,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厂、进学校,进一步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结合建议提案办理,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的政策宣传和帮扶,听建议、解难题、办实事,让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财税工作更加理解、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