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3-07-03 13:30:48来源:中华财税网

  各县(市、区)局,局属各单位: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局法规处。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厅省局关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的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继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积极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化解财税行政争议,切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推进财税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积极促进财税事业科学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局领导班子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在全系统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并尽量将依法行政目标细化、量化。注重财税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相适应。

  2、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省依法示范单位创建要求,按计划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贯彻《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框架(试行)》,积极推动各县(市)局创建国家税务总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三统一”有关要求,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职权、依据、内容和程序合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定期对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健全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实施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积极规范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各项财税法律法规,切实抓好《2013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要点》、《2013年市本级地税主要工作安排》的落实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确保农林水事务、教育、科技等三项法定支出符合增长要求,不断提高财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5、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面向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特别是要抓好与具体工作结合度高的新法新律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养成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治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财税法律法规,普及财税法律知识。三是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普法宣传的好做法、好经验。

  6、深化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落实新一轮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要求,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精简事项、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提升满意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着重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和“一案三查”活动,强化对税务稽查的权力制约。积极应用“税友龙版”功能,试运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考核工作。根据省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活动,做好省局2012年度地方税收执法重点督察查出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认真开展证件年审工作,严格杜绝无证执法。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表彰先进。

  8、推进系统内部依法管理。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市县地税局直属单位和基层分局的机构设置。持续推进系统内部风险防控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切实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联系。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强财税网站和财税档案管理。健全机关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民事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把关。

  9、依法化解财税行政争议。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诉求权,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接待回复、投诉举报事项,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萌芽阶段。

  10、着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干部执法能力的提升。突出干部法律知识的应知、应会能力的培训考试和调研活动,支持干部考取财税相关中高级专业职称和执业资格。二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公职律师试点范围扩大的契机,组织系统内的财税干部积极申领公职律师执照。注重公职律师的后续培训,积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建章立制、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结合执法实践,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法制业务交流,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增强法制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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