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税 > 正文

关于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第二批纳税户确认有关事项的解读

2013-07-04 13:13:31来源:中华财税网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国税、地税梳理出第二批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的纳税人名单,现予公告。从即日起,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将组织人员对试点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年应税服务额等有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请各试点纳税人予以配合。未列入公告名单范围内但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自行到当地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提出认定申请,由主管国税、地税机关联合进行核实确认。


附件下载:1_04110258.zip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