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营改增"倒逼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不能跟着感觉走。应当在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瞄准改革方向加以推进。”在日前由上海财经大学主办的营改增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
高培勇说,1994年迄今,我国的财税体制一直以“分税制财税体制”冠名。毋庸赘述,将“分税制”作为财税体制的前缀,表明我国财税体制是以分税制作为改革方向或建设目标的。本来意义上的“分税制财税体制”至少具有分事、分税、分管三层含义,但经过近20年的演变,现行财税体制同本来意义上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距离不是拉近了,而是更远了。
高培勇指出,“分税制”的灵魂在于“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而现实是财力和事权分别处于“钱”和“权”两个不同的层面。当下亟待澄清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不论眼前的矛盾有多么复杂,必须坚守改革方向“分税制财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