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提醒纳税人,在新一年度的车船税征收之际,纳税人在缴纳车船税时应明确"代征点"与"代办点"的区别,避免被多收取手续费。
据了解,近日,有车主咨询,称自己去年年底在黄埔大道跑马场某代办点缴纳车船税时,被硬性要求提前缴纳了滞纳金,并要收取手续费。而根据规定,车船税按年征收,也就是说全年都是税期,只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都不算逾期。
据广州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该跑马场的某代办点并非地税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并不是正规的"代征点",只是个代办点,即为单位和个人代办理涉税业务的中介机构。"代办"与"代征",虽一字之差,但区别很大,代办点可能涉及多收手续费等。
对此,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在交车船税前先查询清楚,了解"代征"和"代办"的区别,避免多交了冤枉钱。同时,地税部门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地税机关及其委托代征单位不收任何手续费,建议纳税人到地税各大办税服务厅和委托代征点缴纳税费,代征点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在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及广州地税官方微博的公告中都有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