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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局意识 稳步推进“营改增”

2013-08-05 09:15: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图为 8月1日零时,范坚与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一起见证营改增试点企业山东广播电视台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图为 8月1日零时,青岛先锋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收到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月31日至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范坚到山东调研督导“营改增”试点工作,听取山东省“营改增”工作专题汇报。8月1日零点,范坚在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等领导同志的陪同下,在济南国税办税厅见证了为“营改增”试点企业山东广播电视台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上线。
  山东省国、地税局汇报了“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反映了工作的难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范坚指出,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部署相关工作,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确定的“三项原则”、“七个重点”、“五点要求”,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了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调研期间,范坚察看了济南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情况,到济南锦湖运输有限公司、山东绿邦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一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座谈,征求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范坚强调,“营改增1+6升级版”的推出,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战略举措。目前,从全国范围看,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下一步的工作更困难、更复杂,更具有挑战性。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观念,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心,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
  一是严密防控涉税风险。“营改增”试点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可能有所抬头。要继续梳理风险点,研究风险指标,密切关注运行动态。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加强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严密做好试点后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共同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改革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是加强“营改增”效应分析。8月1日以后,在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平稳、正常征管的同时,要积极开发相关软件,运用科学分析方法,发挥税务大数据优势,认真开展“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深入评估改革成效和对税收收入影响的分析工作。“营改增”效应分析工作也要提升站位,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处着眼,在深入分析税收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为国家宏观调控提出有前瞻性的建议,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认真落实过渡期扶持政策。要重点做好小部分税负上升企业的解释工作。企业税负增加,很多与抵扣不足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步解决。对于当地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税负增加企业的过渡期扶持政策,税务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让税负暂时增加的纳税人吃上“定心丸”。
  四是强化“营改增”宣传服务。坚持让纳税人满意缴税、明白缴税、公平缴税、便捷缴税,做好“营改增”政策宣传,发挥办税服务厅窗口答疑解惑的作用,加强纳税人培训,切实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以及各种媒体深入阐释改革的意义和效果,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范坚指出,“营改增”上线当月,要加强对新开户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全方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9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8月1日“营改增”扩大试点全国推开,不是“营改增”工作的终点,而是深入推进改革新的起点。希望广大税务干部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深刻理解“营改增”工作的重大意义,用心尽力把“营改增”扩围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社会各界满意。
  范坚还专题听取了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海关凭证“先比对后抵扣”改革、车购税、土地增值税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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