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新政可收一箭三雕之功

2013-08-08 11:30:39来源:中华财税网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行公平税负,暂免征收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这一政策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据统计,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和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压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订单减少、成本上升、融资难等等。

  诚然,面对上述困境,必须靠技术创新打开销路。但技术创新,需要时间,无法吹糠见米。加之用工成本和物流成本上升过快、融资难等问题,靠小微企业自身往往难以解决,不少小微企业恐怕除了减产、停产、关闭,别无选择。

  何况在税负公平缺失的现实中,由于小微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很多采购行为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抵扣额小于应该抵扣额,而小微企业的进项税额又不能抵扣,3%的征收率也较高。即使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不合理问题,但服务型小微企业,很多时候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同样使得进项税额抵扣困难,导致小微企业负担增加。

  因此,当下急需解决的是这些企业的生存问题,对其采取减免税等扶植措施,势在必行。

  免征两税不仅可以进一步公平税负,同时也给了小微企业一种选择:如果选择停产,就享受不了免税优惠;如果选择继续生产,有了免税优惠,可以盈利。如果选择扩大生产规模,免税优惠更多,盈利也可能更多。实施暂免征税措施,从短期看,政府尽管减少了税收,但从长远看,小微企业继续生产和扩大生产规模,将会维持就业和增加就业,国家税收反而会成倍增加。所以,让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的确是现阶段稳增长、稳就业、鼓励低收入阶层积极创业的良策。

  概而言之,为小微企业发展“松绑”,免征两税可收到一箭三雕的功效:大大减轻众多小微企业的税负;起到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扩大就业的作用,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总量,促进市场繁荣,最终创造国家税收。此一举多利,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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