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财政部对此工作高度重视,为此专门在今年7月份召开了《内控规范》实施动员视频会。在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这项改革举措必将成为反“四风”的“撒手锏”和解决“四风”问题的一种长效机制。
制衡机制嵌入内部管理
“《内控规范》自2010年财政部开始立项研究,并于2012年11月正式发布。在这近3年的时间里,财政部就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制定深入基层单位调研、总结试点单位成功经验、进行课题理论研究。听取了全国东中西部近百家行政事业单位500多条意见和建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告诉记者。
杨敏说,《内控规范》的创新点可以简单概括为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从单位层面与业务层面同时进行管控,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内控规范》的实施正是要从制度上制约公共权力滥用并预防腐败。防止腐败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不易”,二是“不能”。内部控制制度正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第二个问题。
2011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顺利通过评审专家组的验收并正式实施,成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首次成功实践,正式在实践层面拉开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改革的序幕,这也使其体会到了内控为单位带来的效能,也为财政部《内控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实践经验。
从制度层面隔绝“四风”
“《内控规范》在解决‘四风’问题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杨敏认为,《内控规范》贴近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符合其实践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她专门从几方面来进行了阐述:《内控规范》可以形成单位规范运转、有序执行的工作态势,有助于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杨敏说,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都是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独断专行、做官当老爷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而《内控规范》将行政事业单位现行的各项相互独立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和衔接,并从工作机制上采取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措施,要求实行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审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价制度。
“通过规范和强化单位的控制流程,量化落实工作职责,发挥全员内控的工作方式和按照制度办事的工作作风,通过日常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举的监督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相互促进,形成单位规范运转、有序执行的工作态势,事实上,《内控规范》有助于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杨敏总结说。
同时,杨敏指出,《内控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可以形成刚性约束,有助于解决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杨敏解释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互为表里的两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共同表现: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吃喝玩乐、超标乱配、滥配交通和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超标准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表现,源于公共资金支配的随意性,以及缺乏明确的控制标准。
“而通过《内控规范》,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明确控制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刚性约束,有助于解决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杨敏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从实践层面解决“四风”
杨敏介绍说,《内控规范》总结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成功经验,在解决“四风”问题方面具有很强可操作性,可归纳为“45678”体系。具体而言: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四项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要实现五个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内控规范》主要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方面的六大业务: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和合同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要完成七个步骤: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内控规范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活动提供了八种方法: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和信息内部公开。
鉴于上述阐述,考虑到“四风”主要反映在行政事业单位,而《内控规范》的执行主体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我们建议将《内控规范》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之中。”杨敏就此发出了强烈呼吁。